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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仲裁委员会受理费收费办法 |
根据《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》的规定,仲裁受理费按以下标准收取:
(1)1000元以下的,为100元;
(2)1001元至50000元的,为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4%;
(3)50001元至100000元的,为206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3%;
(4)100001元至200000元的,为356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2%;
(5)200001元至500000元的,为5560元加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1.5%;
(6)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,为10060元加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%;
(7)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,为1506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.5%;
仲裁受理费不足500元的,按500元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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